「雞」殺的不對 公路總局的局長丟官,說白了就是「殺雞儆猴」。 我很讚成對台灣現在的「大官」們、「小官」們,來個「殺雞儆猴」, 沒有同理心;沒有擔當; 過度自我保護,形式主義,沒有服務精神, 甚至是說「混吃等死」的,真是一堆一堆又一堆, 要解決這種可怕的現況,不來個震憾療法是不成的, 所以,吳揆的殺「雞」儆猴的出發點,我是讚成的, 不殺個幾隻,台灣的公部門這一灘死水,是沒有活動的機會。 可問題是, 21世紀房屋仲介做法「對」嗎? 一、這雞不夠大隻啊。 要也先殺幾個「政務官」,這些個大隻的,動個「事務官」算什麼? 要動就動交通部長,動個公路總局局長, 這像話嗎? 事務官不用負「政治責任」,政務官才要, 要真的可能失去民心,要提振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當然是殺幾個政務官,要他們負政治責任才是?怎麼動到「事務官」身上了? 怎麼讓人有種「柿子挑軟得吃」的感 租房子覺。 請問一下,監察院都彈劾了「檢察總長」,那之前做報告的法務部, 是在調查什麼?怠乎職守還是官官相護? 這法務部長搞成這樣都可以了,還是已經完成的過錯, 公路局長,還在研議中,就將人「那個」, 不覺得有種「柿子挑軟得吃」的感覺? 二、不合乎比例原則 這是一直有人說的,非但不合乎,可能還違法, 這合乎懲戒公務員的原則嗎? 處罰人沒有同理心,要處罰他具 591體的沒同理心的「作為」, 現在像是在處罰他的「動機」不足一般, 要殺雞,也要殺對雞才對啊。 這隻雞要沒有這麼大的罪過,那你是要「儆」什麼猴啊? 殺的罪名不對,罪行不足,為殺而殺, 猴子是嚇到了,可嚇到了不見得就「學到了」、「知道了」, 弄不好還嚇傻了,什麼也不敢做了,這還了得? 現在是殺的雞是「小雞」,而且還罪名「不足」, 這是要「儆」什麼猴啊? 「得民者昌,失民者 房地產亡」。一個失去對民意的「回應力」的政府, 是沒有正當性的政府, 可問題是,這話對嗎? 「民」的範圍是多大? 一個公共政策,常常是一方之所得,一方之所失, 多的一方不見得是對的,少的一方不見得是錯的, 「民」是指誰? 民意本來就有他的多變性,複雜性, 誰來定義這是「多數民意」?並且,多數時,一個公務員,或是政治家, 還要得罪當時的主流民意,用行動去推行、去說服民眾來得到支持, 東森房屋 或是成為這個社會「睿智的少數」,這是一個好的政治家,好的公僕該做的, 得民者昌,失民者亡。什麼話? 和民眾的溝通?通,不和民意脫節,是一個好的公僕該為, 可一味的「媚俗」,失去自我的主張,不敢去擔負起說服民意改變的角色, 這就是矯罔過正。 「民」的範圍是多大?誰來界定?行政院長一人「自由心證」? 大陸的國務院總理說的名言來作「官箴」, 還比咱們的「行政院長」的「得民者昌,失民者亡」,來得切題的多。 室內裝潢「是人民在養著你們的,自己看著辦。」 我要是行政院長,我就會把這一點也不「對」的對子, 放在我的大門口,放在所有的公部門的大門口, 來警惕所有的公務員,自己看著辦, 這比「得民者昌,失民者亡」,來得切題,也易懂, 失民者亡,會亡的是政黨,是政權,對一般的事務官而言, 這種句子沒有迫切性,還有種被「政務官」為了自己的選舉利益, 壓迫的感覺,「得民者昌,失民者亡」有這種迫切感的, 是政務官,是政黨,不是事務官,這種說?買屋k, 會有將所有的公務員和政黨、政權利益存亡綁在一起的感覺, 有說服力嗎? 「是人民在養著你們的,你們自己看著辦」,這說法不是對所有的公職 人員都適用?國務總理相當於我們這邊的行政院長, 高下一比就知,人家共產黨是以黨領政,都不敢對公務員說這麼政黨化的話, 國民黨號境是民主政黨,說這種話, 得民者昌,失民者亡,這是政黨、政務官才較可能面對的危險, 不是說一般的公務員不該重視民意,對民意要有回應力, 可要這種說法,不會讓公務員們有 網路行銷種感覺, 「你們這些個政務官,只是想到自己的政權保不保,拿我們來開刀!」 會這麼想吧?不是? 該殺的「雞」這麼多,卻殺一雞這麼小的, 要殺的罪名,還是「動機」論,非是具體的「行為」, 這樣殺雞來儆猴,有什麼效果? 猴子能服氣嗎? 猴子能學到什麼? 殺「雞」也是要殺得好,才有意義,否則就是濫殺無辜, 這個政府這麼多的雞該殺,都不殺, 殺這一隻這麼小的,還這種罪名,像話嗎? 沒有同理心該殺的話,先殺那隻大雞吧, 「我這不是來了嗎?你不是看?借貸鴔琱F嗎?」 人家家破人亡的時候,還沒抱怨就先被這個大雞埋怨, 這雞有同理心? 古語有云,「上樑不正,下樑歪!」 最大的官就這個死樣,殺下面再多的雞能儆什麼猴啊? 殺雞的方法不對,殺雞的罪名不對,殺雞的手段不對, 要儆猴?不能讓猴心服口服的殺雞法,有什麼用? 猴子只是把你當「暴君」看,虛應故事而己,能起什麼效果? 殺雞儆猴,不是這樣幹的。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濾桶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a50oaekh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