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發出通知
  ●建立救助台賬,不重不漏●2014年一季度低保金應在春節前發放到位●村組落實專人排查特殊困難群眾溫暖過冬隱患●非定向捐贈部分用於災區群眾溫暖過冬
  本報訊 (記者 劉星)12月3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發出《關於切實做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安排和安全溫暖過冬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保障冬春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幫助他們安全溫暖過冬。
  通知指出,我省先後遭受“4·20”蘆山強烈地震和數次暴雨洪澇等重大自然災害,部分群眾因災致貧、因災返貧現象較為突出,受災地區、高寒山區和民族地區困難群眾安全過冬面臨嚴峻形勢。各市(州)、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應把做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安排和安全溫暖過冬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的一項重要任務抓實抓好。
  在摸清需求情況方面,各地、各有關部門近期要組織力量對困難群眾生活、禦寒物資保障和過渡房保溫保暖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瞭解受災困難群眾家庭基本情況,摸清和掌握其是否存在缺糧、缺禦寒物資、缺生活必需品和需傷病救助等情況,儘快明確救助對象,建立救助台賬,做到情況準確、不重不漏。
  在資金方面,省直有關部門要做好資金需求測算,在及時下撥省級救助資金的同時加強與中央部委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各類救助資金支持。各地務必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將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到戶、到人。要幫助暫時不能搬入重建新居的受災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在住房重建方面,災區各級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針對重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制定有力有效措施,加快住房重建進度,確保部分受災群眾春節前搬進新居。春節前不能完成住房重建任務的,要提前作出安排,通過投親靠友、借住公房、搭建棉帳篷等多種渠道,妥善解決群眾臨時住所困難。
  在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方面,要抓緊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認真落實物價臨時補貼政策,適時提高低保補助水平,2014年第一季度低保金應在春節前發放到位。再次排查留守病殘老人及留守兒童冬春生活和安全溫暖過冬可能存在的隱患,建立聯繫幫扶機制,在村組中落實專人負責信息聯絡、定期報告和適時施助,確保工作不留死角。
  在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方面,要整合使用、合理安排“4·20”蘆山強烈地震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非定向捐贈的,可視需求情況安排部分用於災區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通知強調要強化問責,確保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督導機制,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受災地區和困難群眾家庭瞭解工作落實情況。對因工作不力造成惡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原標題: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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